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地处赣州南部,居贡水支流桃江中游。唐高宗永淳元年(公元682年)置县。境内地势由南向北倾斜,南岭山脉的大庾岭、九连山余脉分别从县境西南绵延,四周群山环绕,中部地势低平。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,日照充足,降雨较多。矿藏资源丰富,有煤炭、稀土、石灰石、麦饭石、钨、花岗岩、陶土等45种。农副土特产品众多,脐橙、烤烟、草菇、红瓜子、麦饭石酒、草菇、萝卜等名优特产久负盛誉。矗立于县城中心的大圣寺塔九层六面,高66.45米,巍然壮观,为“江南第一塔”;座落于正平乡庙背村的仙济岩为明成化年间建筑物,岩内辟石屋、筑佛堂,古木葱笼,风景宜人;飞架于虎山河,建于1740年的玉带桥结构奇特,气势雄伟;另有神韵绵绵的金盆山自然保护区、潋滟空蒙的龙井湖及安西温泉、毛泽东旧居、赣南特委旧址上乐塔等名胜古迹。